7月6日,中國駐阿根廷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收到阿根廷生產發展部貿易管理和政策副國務秘書處照會,通告根據該部2022年7月5日第543/2022號決議,決定結束對原產于中國的空調設備反傾銷復審調查。對涉案產品繼續維持原生產部第776號決議確定的措施,以設定的FOB最低出口價格為基礎,征收實際出口價與最低出口價差價作為反傾銷稅。該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為冷凍率小于等于6500千卡/小時的空調設備,南共市海關編碼為8415.10.11、8415.10.19、8415.90.10和8415.90.20。